【投訴組╱高雄報導】江小姐7月初到高雄市愛國超市華榮店購物,發現架上的魯賓特級橄欖油已過期1個多月,卻仍在販售,抱怨:「過期食品還能販售嗎?」對此,愛國超市華榮店坦承管理有疏失,會立即下架。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販售過期食品已違法,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消費者可檢舉。 江小姐表示,7月3日晚上到愛國超市華榮店購物,在挑選橄欖油時,發現貨架上的魯賓(Rubino)特級橄欖油,保存期限只到今年5月26日,已過期1個多月,業者卻未下架,要是消費者不小心買回去,不就食用到過期食品,氣得大罵:「業者很不負責任,過期商品還在賣。」7月6日記者到華榮店現場察看,發現架上仍有5瓶過期魯賓橄欖油。 詳全文:超市橄欖油 過期仍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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