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代表內政部參與憲法法庭辯論的法規委員會參事兼主任祕書劉文仕,昨開記者會表示,大法官釋憲認為《社維法》第89條第2款未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性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內政部主張完全一致,感謝大法官認同;但他也引述釋憲解釋理由書的一段文字,強調大法官明確指出,新聞採訪跟追應有一定的公益性,且為大眾所關切的新聞。 劉文仕說,很多國家都將惡意跟追行為刑罰化,反觀我國僅區區3000元裁罰,對媒體規範很有限。 詳全文:內政部挺釋憲 跟追應具有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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