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豐駿、羅凡勇、謝昇璁╱台北報導】北市一名屋主,月前將市價近五千萬元的房屋委由房仲業者出售,未料買家交付三百萬元支票付訂、簽約後,卻毀約不買,屋主無奈下只好要求房仲依約將保管的支票交出賠償,豈知對方毫不理會,屋主氣得說:「買家落跑毀約,又不賠我訂金,這根本是侵占!」 詳全文:房仲扣300萬賠金 不給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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