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輝╱台南報導】嘉義一名王姓按摩女趁客人酒醉之際,在啤酒內摻進安眠藥,對方喝下後不省人事,王女洗劫其身上財物後離去,客人事後報警處理,嘉義地院原依強盜罪判處王婦七年,王婦不服上訴,日前台南高分院撤銷原判決,認為被害人原諒王女,加上王女經濟不佳,缺錢繳小孩學費,改判她五年六月。 詳全文:劫客付兒學費 按摩女改輕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